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委宣〔2010〕383号)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自2010年起在本市实行政工专业(初级)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制度,不再进行相应级别的评审工作。本教育中心2019年继续开展政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工业经济管理进修学院是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指定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点和辅导点(代码1034),目前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两个科目。多年来学院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考试合格率名列前茅。 根据《2017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第六条(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4规定,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